技术、商业和经济一直在向前发展。正在创造除当前法定货币之外的商业交换来源,塑造一个近乎百分之百数字化的全球化世界。
像“加密货币”这样的支付形式的出现,毫无疑问是这些进步中的基础性部分。一般来说,加密货币可被定义为使用密码学加密来保障其所有权并确保交易完整性的虚拟资产。它还控制额外单位的创建,即例如防止某人通过拍照等方式进行复制。这些货币并不存在于实体形态中,因为它们通常存储在数字钱包中。现在,根据墨西哥银行(Banco de México)的定义,虚拟资产可被界定为:
一种信息单位,不代表按面值持有任何基础资产。并且它可被单一识别,即使是其分数部分,也以电子方式存储。
发行控制使用预先确定的协议来定义,第三方可以加入这些协议。
它具有规则,防止该信息单位或其分数部分在同一时间被重复用于多次传输。
由于它是虚拟而非实物资产,许多国家已提出各种行动以实现认可,并允许通过此类技术手段开展交易。例如,其中一些国家已逐步允许买卖加密货币,前提是经纪公司拥有官方授权,并承认使用虚拟资产和比特币进行商业操作。然而,许多其他国家一直在探索发行本国加密货币的必要性。
根据墨西哥近期发布的资料,12%的成年人口拥有某种加密货币,这使我国成为全球持有此类工具比率第九高的国家。在我们看来,考虑到现金在该国仍被日常使用,这一比例一直在指数级增长。
墨西哥位列加密货币采用率最高的10个国家之一。仅次于尼日利亚(其人口采用率为24.2%)、马来西亚(18%)、澳大利亚(17.7)、印度尼西亚(16.75)、中国香港(15.8%)、新加坡(15.6%)、印度(15.4%)和菲律宾(13.3%)。
因此,墨西哥的金融机构已开始在行业内开展各种研究并提出意见,探讨纳税人使用虚拟资产应适用的可能税务处理。主要考虑了BEPS项目关于税务筹划策略的一些建议,尤其是在国家税制之间存在某些差异和不一致时所使用的策略。
加密货币的现行法律框架
在全球范围内,加密货币根据所关注国家的不同而处于不同的法律情境。在这些地区中的大多数,其用于交易并未被明文禁止。西班牙、墨西哥和美国正是如此。
还有另一种法律情境,即只要不涉及银行,就可以进行商业交易。加拿大或哥伦比亚等地区即属此类。与此同时,在沙特阿拉伯或越南等地区,使用加密货币支付是被禁止的。最后,在一些国家(包括中国和摩洛哥),它们在法律上被正式认定为非法。
加密货币的税收
鉴于加密货币可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和损失,税收制度已开始将其纳入考量。以西班牙为例,自2021年起,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申报加密货币投资已成为强制要求。在这一新模型中,新增了一个虚拟货币栏目。需要在“由转让其他资本项目产生的资本利得和损失”中详细列示收益。具体应在方框[1626]中填写。损失也可以申报以获得扣除,在此情况下为可选。
在欧洲框架内,对加密货币投资者税收最具吸引力的国家是葡萄牙、德国和瑞士,因为它们不要求申报相关利润。在其他情况下,数字业务开始被纳入监管,但对于虚拟货币尚无清晰界线。百慕大即是如此,其于2018年通过的《数字资产商业法》(Digital Assets Business Act)将加密货币排除在纳税义务之外。
我们可以肯定,随着这些新资产的涌现,全球格局正在变化。起初,它们似乎只是一种新趋势,但最终已成为又一种新的投资产品。如今,要及时更新认知以进行投资并了解市场现实,最好的方式是接受金融硕士教育。这能够为21世纪金融及其不同趋势提供更好的指导。所教授的核心知识之一便是加密货币和新的投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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